贵州省人民检察院“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”来信须知

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“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”栏目是接收办理人民意见建议的窗口。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交办和转办群众来信,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网上反馈处理结果。我们期待您给检察工作留下宝贵意见和建议。请您在写信时注意以下几点:
  1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  2、来信内容应详尽完整、表述清楚,无实质内容的来信、短期内重复提交的来信及广告、邀请等不予受理。请您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信息(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箱),以便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您。
  3、提交信件成功后,我们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,如无特殊情况我们将会尽快答复您,回复信息仅供参考,不作为法律依据。
  一、予以受理事项
    1、对检察工作及检察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
    2、其他可以受理的情形。
  二、不予受理事项
    1、意见建议不属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;
    2、内容不完整、表述不清楚,导致无法答复的信件;
    3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,请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;
    4、有关举报、控告、申诉,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,法律咨询,案件信息查询等其他不属于意见建议的,请在网站首页的“互动交流平台”其他栏目进行反映。
  三、处理流程
    1、网上意见建议由控告处负责接收。
    2、处理方式:(1)来信内容涉及对我省检察工作重要意见和建议的,由控告处转交相关部门办理,相关部门拟定答复内容后交宣传处,由控告处统一回复;(2)来信无实质内容或不属于对检察机关或检察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的,由控告处直接答复或告知在其他栏目反映。
    3、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;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