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   注册  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

律师预约平台使用须知

  • 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管辖案件的辩护律师或其他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预约办事。
     2.目前本平台提供办理的事项仅包括预约查阅案卷材料、申请当面会见等,其他事项请到案件管理大厅办理。
     3.根据法律规定,在人民检察院侦查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过程中,辩护人可以申请会见,要求听取意见;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卷材料。请您在提交预约申请时注意上述内容,以免给带来不便。
     4.提交预约申请时,请务必注明预约时间和联系方式。一旦预约成功,我们将第一时间给您回复!
登录名:
密  码:
验证码: 换一张
  登      录        重      置

联系我们: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职务犯罪预防局:0471—4628894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| 电话:0471—4628894 4628849

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

技术支持: 正义网